以老孙为例,作为一个组织安排、护送徐天前往上海的“老手”,老孙出场时对黑话和社会潜规则的熟稔,让大家误认为老孙是一个黑白通吃的能力者。当地方当铺吞掉了三根金并拒绝原样返还时,老孙找到了本地会制作炸药的王鹏举,三两个人就准备炸掉当铺抢回黄金,全然不顾当铺强大的地方势力背景。怎么就能这么巧,为什么警方刚到医学院,他就跑到医学院抛尸,为什么薛家健刚用完那间教室,他会把尸体扔进了那间教室,他是冲着警方呢?还是奔着薛家健呢?要想做成这件事必须满足两个条件:1、熟悉薛家健,而且必须了解薛家健的犯罪事实,2、必须了解警员的行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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